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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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29 14:11:10 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国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国外授权专利资金补助,按照《宁波市专利资助及产业化管理办法》(甬科知〔2014〕15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授权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的国外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

  2、同一件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在不同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按一件计;

  3、申报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注册地址在本市辖区内,且为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或创新型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国外专利证书全文复印件,非英文文本的需提供扉页中文翻译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该主体资格在项目申报时须处于有效期内;

  4、宁波市国外专利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5、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三、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做好辖区内国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补助申报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3号楼2层大厅),逾期申报的,视为放弃。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吕宏校  27877183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吴珂    87272339

  

附件:宁波市国外专利补助申请表.docx

https://tuoaitang.oss-cn-hangzhou.aliyuncs.com/nbtjpa.cn/2018/0529/20180529021345759.docx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23日




来源:http://www.nbsti.gov.cn/art/2018/5/23/art_9938_2263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