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 政策发布
发布日期:2021-02-25 14:35:15 来源:宁波市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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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1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宁波市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符合以上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含宁波市级)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评价流程
(一)企业注册登记。在宁波市内注册的有研究开发活动的居民企业,可登陆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站: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原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已同步至政务服务平台,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
(二)企业自主评价。注册成功的企业可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按要求在线填报、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扫描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形式审查。各区县(市)评价工作机构(见附件1)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站: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的,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可补正后再次提交《信息表》,提交时间以最后一次补正提交时间为准。
(四)公示公告。市科技局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会同评价工作机构及时处理,相关结果通过系统告知企业。公示无异议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告,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有关单位可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查询登记编号。所获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当年有效。
三、时间安排
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多批次进行,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请各区县(市)评价工作机构及时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市科技局原则上每月办理一次企业入库公示公告。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重要来源。我局将面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基本条件的企业,纳入高新技术苗子企业培育库,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市级奖励。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培育服务工作,作为落实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优化区域创新生态。
(二)加强政策宣贯。各地科技部门要切实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扩大政策宣传面,深入分析辖区内企业,确保所辖区域内企业能够充分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优惠政策。辅导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企业开展评价入库,发动辖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评价。
联系人:夏杰 庞琳
联系电话:0574-87910712、89292204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指标分解表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
202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
附件2:
202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分解表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1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宁波市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符合以上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含宁波市级)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评价流程
(一)企业注册登记。在宁波市内注册的有研究开发活动的居民企业,可登陆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站: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原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已同步至政务服务平台,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
(二)企业自主评价。注册成功的企业可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按要求在线填报、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扫描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形式审查。各区县(市)评价工作机构(见附件1)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站: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的,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可补正后再次提交《信息表》,提交时间以最后一次补正提交时间为准。
(四)公示公告。市科技局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会同评价工作机构及时处理,相关结果通过系统告知企业。公示无异议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告,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有关单位可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查询登记编号。所获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当年有效。
三、时间安排
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多批次进行,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请各区县(市)评价工作机构及时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市科技局原则上每月办理一次企业入库公示公告。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重要来源。我局将面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基本条件的企业,纳入高新技术苗子企业培育库,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市级奖励。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培育服务工作,作为落实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优化区域创新生态。
(二)加强政策宣贯。各地科技部门要切实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扩大政策宣传面,深入分析辖区内企业,确保所辖区域内企业能够充分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优惠政策。辅导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企业开展评价入库,发动辖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评价。
联系人:夏杰 庞琳
联系电话:0574-87910712、89292204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指标分解表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
202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
序号 | 评价工作机构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1 | 海曙区科技局 | 邹祥建 | 0574-55883693 |
2 | 江北区科技局 | 杨秉冠 | 0574-89185517 |
3 | 镇海区科技局 | 乐宇明 | 0574-89389563 |
4 | 北仑区科技局 | 唐斌卿 | 0574-89383437 |
5 | 鄞州区科技局 | 邬和军 | 0574-89295722 |
6 | 奉化区科技局 | 史 波 | 0574-89285307 |
7 | 余姚市科技局 | 钟秀锋 | 0574-62706198 |
8 | 慈溪市科技局 | 徐 彬 | 0574-89294648 |
9 | 宁海县科技局 | 夏 能 | 0574-65500076 |
10 | 象山县科技局 | 林 戎 | 0574-89387671 |
11 | 杭州湾新区经发局 | 杨 展 | 0574-89280380 |
12 | 保税区工科局 | 徐晨波 | 0574-89286736 |
13 | 大榭开发区经发局 | 徐 锴 | 0574-89285162 |
14 | 宁波高新区科技局 | 胡思聪 | 0574-89288771 |
15 | 东钱湖开发区经发局 | 周 杰 | 0574-89283621 |
附件2:
202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分解表
序号 | 所属地 | 2021年科技型中小 企业累计数量 |
1 | 海曙区 | 280 |
2 | 江北区 | 160 |
3 | 镇海区 | 230 |
4 | 北仑区 | 280 |
5 | 鄞州区 | 580 |
6 | 奉化区 | 200 |
7 | 余姚市 | 330 |
8 | 慈溪市 | 460 |
9 | 宁海县 | 230 |
10 | 象山县 | 155 |
11 | 杭州湾 | 75 |
12 | 保税区 | 40 |
13 | 大榭岛 | 10 |
14 | 高新区 | 460 |
15 | 东钱湖 | 10 |
合 计 | 3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