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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修订标准化法鼓励企业等参与标准化工作 当前位置: 政策发布

发布日期:2017-12-19 08:53:01 来源:null 阅读次数:

1.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共六章45条,分为总则、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新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标准作为质量的基础设施之一,在推动供给侧改革和质量的提升,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领性、支撑性的作用,此次标准化法修订,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标准管理体制,理顺政府标准管理职能的划分;另一方面,限定和明确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此外,鼓励制定和实施高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到国际标准化活动中。


2.加拿大修订磁性玩具安全要求


    2017年11月7日,加拿大卫生部通过WTO发布G/TBT/N/CAN/535号TBT通报,修订磁性儿童玩具安全要求。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可以完全进入小零件筒的磁性玩具或磁性零件的磁通量指数必须小于0.5T2mm2(50kG2mm2),且小零件圆筒测试中使用不超过4.45N的力及评估磁通量指数的方法;磁性玩具或磁性零件在通过新的玩具法规附件中的一系列完整性测试标准后,也必须符合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