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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幼儿床强制性标准 当前位置: 政策发布

发布日期:2017-03-08 14:31:45 来源: 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阅读次数:
    2017年2月8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一项直接最终规则,修订幼儿床的强制性标准,以引用方式纳入最新版本的美国材料及试验学会标准ASTM F1821-2016。如果在3月24日前未收到大量反对意见修订的幼儿床强制性标准将于6月6日生效。

    新标准如何成为强制标准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第104(b)(4)(B)条载有耐用婴儿或幼儿产品强制性标准的更新程序。程序规定,当某一机构修改自愿性标准时,必须通报CPSC。在收到通知90天之内,除非委员会认为该修订未能改善产品安全,否则,当委员会收到修订通报180天后,经修订的标准便告生效,成为新的强制性标准。2016年12月8日,ASTM向CPSC通报,已通过及刊登ASTM F1821-2016标准。委员会审核16 CFR part 1217与ASTM F1821-2016标准的区别后,认为新标准能够改善幼儿床的安全性。

    新标准有哪些变化
 

    相比2015年版本标准,最新版的ASTM F1821为床边围栏提供了测试方法。目前,第7.5条把幼儿床末端结构和床边围栏纳入测试规定内,其中第7.5.1条详细说明如何测试末端结构的潜在夹陷风险,而第7.5.2条则解释如何测试床边围栏的潜在夹陷风险。ASTM F1821最新版本标准亦纳入ASTM F1821-15所含的一些修订内容,并规定若顶篷角柱在幼儿床上延伸57英寸或以上,而未有构成任何新的突起或夹陷风险,幼儿床便可豁免遵守与角柱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