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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目录》取消玩具、童车等出境检验检疫 当前位置: 政策发布

发布日期:2016-08-30 08:45:23 来源:质量与认证 阅读次数:
    据质检总局官网消息,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的公告》(2016年第81号)。具体调整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作了相关调整。

 

        一、取消玩具、童车、儿童用安全座椅(共涉及15个海关商品编码,详见附件)的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B”,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对其实施出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外贸企业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