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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福建玩具等6类产品须强制标注商品条码 当前位置: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4-04-29 16:05:00 来源:宁德网 阅读次数:

     “今后,儿童玩具、肥料农药、化妆品等6类产品需标注商品条码。”24日,宁德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商品条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福建省制定出台《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六大类产品须有“身份证”


  这六大类产品,都与公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具体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儿童玩具、肥料农药、化妆品、电线电缆等,《办法》对辖区内这六大类产品标识提出标注商品条码强制要求。同时,对辖区内条码的注册、编制、印刷、使用及其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处罚措施作了具体规定。同时针对经销商以商品条码的名义进行的乱收费行为,也作出了严厉处罚措施。


  宁德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施行,对进一步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使用,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切实意义。


  发现假条码最高可罚3万元


  如果有造假者在假冒伪劣产品上也印制上条码,这种制假如何防范?《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同时也不得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否则将被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办法》还规定,未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将被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宁德市质监局将加大对商品条码流通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同时将对企业开展商品条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企业依法、守法、用法意识,有力保证新规的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