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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通报《婴幼儿配方食品营销管理条例》修订案 当前位置: 其他

发布日期:2024-11-01 10:58:55 来源: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2024年10月28日,缅甸通报了《婴幼儿配方食品营销管理条例》修订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婴幼儿配方食品营销管理条例》第2条(b)项应替换为:(b)幼儿是指6个月至3岁的儿童;
    ——《婴幼儿配方食品营销管理条例》第8条(a)项应替换为:(a)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
该修订案已于2024年7月1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