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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当前位置: 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12-26 14:24:39 来源:宁波市玩具和婴童用品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
国家级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作用,推进童车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级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质量强市”建设的工作部署,有效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着力提升出口童车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强化我市童车产业的品牌优势。
  二、总体目标
  通过扶持引导,着力构建“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检验检疫部门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协会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具有产业优势、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宁波市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一批质量管理能力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出口童车质量安全标杆企业;创优扶强,推动婴童用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龙头企业走品牌化出口之路,促进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不断壮大婴童用品产业,着力打造集婴童用品设计、研发、制造为一体的优秀产业基地,以及具有地方经济特色和标杆导向作用的国家级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宁波市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立宁波市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经信委主任陈炳荣任组长,市经信委、宁波检验检疫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经信委轻工行业办。
  四、鼓励措施
    (一)示范区内企业优先推荐质量奖励。对区内标杆企业,优先推荐申报检验检疫“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和“出口质量奖”。

    (二)示范区内企业优先实施自主监装。去区内企业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商品,优先实施出口企业自主监装,方便企业出口,提高装运前的检验工作效率。
    (三)示范区内实施进口便利化措施。对示范区内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等,给予高效快捷的检验检疫进口便利化措施。
    (四)示范区内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服务。发挥宁波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为区内企业优先提供“一对一”培训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指导。
    (五)示范区技术服务。发挥检验检疫实验室作用,为区内企业优先提供技术培训和检测认证服务。
    (六)示范区原产地政策服务。启动“产地证资源深度开发工程”,做到应签尽签,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产地证优惠政策。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创建阶段(2017年7月—8月)
   1.成立由宁波市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制定落实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7年9月—11月)
    1.召开宁波市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建设推进会;
    2.落实检验监管措施,实施信用监管方式或验证监管方式;
  3.落实各种扶持政策,在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上见成效;
   4.开展示范区内企业的质量提升活动,扶持企业实验室建设,提升企业自检自控能力;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7年11月—12月)
  1.走访调研示范区企业;
  2.组织示范区建设的自查总结工作;
  3.提交示范区验收申报材料;
  4.迎接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牵头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引导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抓源头、提质量、强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合力,积极落实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根据本辖区内工业产业的实际情况,根据示范区实际制订出台有关鼓励措施。